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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城乡规划建设法》是否生效?主管部门是否失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01 11:16 已回复

《城乡规划建设法》是否生效?华阳主管部门严重失职!

尊敬的领导:

   您百忙之中还来打扰您,因为此事只有您能解决,所以不胜惶恐。 00年十月以来,成都市华阳街道不少居民通过市长热线、问政四川、主管部门投诉等形式先后数次反应华阳协和下街159号违建工地一事,至今已达四月之久,可问题还是问题!违法违规建设仍然纹丝不动!请问公理何在?法律法规是否虚设?相关部门的法制意识、群众观念、办事效率到哪里去了?

    事情原因:不法商人在无任何审批手续下,将华阳协和下街159号(原老客运中心)集体土地产权的旧(危)房改造、加固,准备拟建普惠型幼儿园,此行为引起社区及周边居民强烈不满,时至今日违建仍然存在,简直就是欺上瞒下,无任何部门制止、纠正此事。

  华阳街道的回复:该空地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现业主正对老旧房屋进行翻新加固,已上报主管部门,下步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调查结果,积极做好后续配合工作。

  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回复:经核实,此处房屋原为华阳客运中心,拟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在翻新加固过程中确实存在新增违法建设。工作人员立即进行制止,要求其停止施工,清离施工人员,并将该情况上报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在华阳街办工作人员多次约谈业主,做政策宣传工作下,业主已于122日将新增违建自行拆除完毕。下一步,华阳街道将在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的牵头指导下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制止和报告。

 试问:第一,偌大一个城市,其大小建设务必要按规划执行,只许拆除不许私建、自建之规定早在小县城执行并坚持了。我们华阳街道就能搞特殊吗?属地管理、监督部门在干啥?

   第二,无论是新建也好,改建扩建也罢,均应坚持先报批后建设的原则。做为老百姓都略知超过300平米以上的改建,扩建,或者是维修加固等等,都需要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核评估,为何协和下街159号业主(原华阳客运中心)胆大妄为,执法律法规于不顾?我们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坚持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法制原则了吗?如果业主还系华阳客运中心,做为公共交通部门,更应该合理合法的去维修加固,以保障作为幼儿园场所的安全性,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不法商人的良心何在,相关部门的职责何在。

   第三,无论是回电或是回函,均认定违建违法事实存在,都表示要督促、监督整改拆除。时至今日,长达数月,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块!请问我们机关的办事效率在哪里去了?反腐倡廉、打黑除恶深入人心,这中间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借用网友的原图和现场对比加上周边居民的走访不难看出该建筑扩建违建之嚣张。也走访了华阳附近其他危房加固公示的工地,均能看到其合法合理性,而华阳协和下街159号工地却无任何公告公示,拟建幼儿园的巨大工程项目却如此草率,看不到任何部门监管的痕迹,作为老百姓都深感其中的猫腻和不平,更对拟建幼儿园工程的该工地深深担忧。

   以上申诉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对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充分信任,相信您们能秉公执法,还华阳城市建设一片净土,恳请您们在百忙之中关心关注一下这件"小事"。否则,我们将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依法维权并申张正义的。

                                      协和下街附近业主群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7 17:0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此处房屋原为华阳客运中心,系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业主正在对老旧房屋进行翻新加固,拟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在翻新加固过程中确实存在新增违法建设。工作人员立即进行制止,要求其停止施工,清离施工人员,并将该情况上报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在华阳街办工作人员多次约谈业主,做政策宣传工作下,业主已于12月2日将新增违建自行拆除,目前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下一步,华阳街道将在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的牵头指导下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制止和报告。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2日15:20电话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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