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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特困户丧葬补助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01 10:06 已回复

射洪市民政局、香山镇政府:
       我二伯是射洪市香山镇乌盆寨八村(原射洪县香山镇桐麻沟村三组)村民,一直未婚,鳏居,无子女,早年已纳入当地农村五保对象。生前一直生活居住在自己家里,未接受集中供养。2020年冬月,二伯身体一直不太好。春节期间我三伯从绵阳赶回香山镇照顾他半个多月。2021年3月中下旬,我二伯身体很不好,同队村民通知我三伯,我三伯又从绵阳赶回香山,带我二伯到绵阳医治和照顾。但由于病情恶化,二伯于2021年3月28日凌晨因病在绵阳去世。并于同日在绵阳火化。死后的丧葬事宜,已由我三伯和我负责办理完毕,相关费用也是我三伯全款垫支。
       参照2017年10月30日四川省民政厅颁布的《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签署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未签署协议的: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负责办理。丧葬补助费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支出,据实限额报销,总额不超过死者生前一年的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经费。”我二伯去世后,我三伯及时通知了村委相关工作人员,同时村委工作人员也及时通知和咨询了镇政府工作人员。但丧葬事宜村委会及镇政府并未负责办理,整个丧葬办理和都是我三伯安排办理的,费用支出也由我三伯全款垫支。就丧葬补助问题,我三伯和我多次与村委相关工作人员和镇政府工作人员沟通,迄今为止未能获得统一答复。
       故此,特咨询民政部门和香山镇政府,像这种情况:
       1、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是多少?按一年(12个月)五保供养费计算吗?
       2、这笔丧葬费是由我三伯领取吗?领取手续是怎样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射洪市香山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6 17:06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馈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2017年10月30日四川省民政厅颁布的《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签署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未签署协议的: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负责办理。丧葬补助费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支出,据实限额报销,总额不超过死者生前一年的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经费。经民政局核实,我市针对特困人员的死亡、丧葬相关政策如下:一是关于火化救助。死亡火化人员在射洪市辖区火化可享受基本火化免费(即每具火化定额补助1000元),若在市外火化未享受基本火化费用减免,可持缴费单据原件和未享受火化减免费用证明到射洪市民政局办理补助事宜。二是关于丧葬补贴。辖区特困人员死亡后,若本人亲属没有意愿参与安葬,特困人员可由政府委托殡仪馆将骨灰安葬于在射洪市公墓(东山公墓),所产生费用由财政负担。若亲属自行参与安葬(即安葬于东山公墓之外),不享受任何安葬费用补贴。经与您本人沟通,您已对我市特困人员丧葬补贴政策表示理解与支持。其二伯(李X田)2021年3月28日在绵阳去世并于同日在绵阳市火化,本着让老人走得更体面的初衷,您与其三伯李X富(系死者李X田弟弟)在3月30日将死者骨灰带回香山镇乌盆寨村自行安葬,在此期间产生了一系列费用近万余元。为表扬您积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传统美德,加之李X富家庭经济也十分困难,香山镇为李X富申请了临时救助资金。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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