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在简阳市云龙镇区域搞养殖场,养牛/羊的一些相关政策要求!1、少量养殖是否需办理相关手续.(多少只范围内)必须办相关手续!2、养殖场地和牧草场地是由自己协调租用农户土地,还是村镇干部带头协调?3、需到那些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及其先后顺序!
陈华明先生,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云龙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养殖场选址:应符合所在乡镇整体土地规划(到国土部门查阅二调图,确定是否有建设用地),选址要求应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道、国道、城镇建成区、城镇规划区、居民聚居区500米以上;距离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00米以上,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2.少量养殖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养殖肉牛10头以下、养殖肉羊150只以下为散养户,无需办理养殖类其他手续(但如需修建养殖场的需按养殖场选址程序办理),同时应配置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粪污必须按照要求处理后还田还土,禁止直排。
3.关于土地流转:流转土地按照新的土地流转办法可直接到所涉及的村(社区)咨询并备案。
4.需到那些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及其先后顺序:首先到国土部门咨询查找是否有建设用地,如有建设用地,再向镇农业科报告,农业科随即到实地踏勘是否属于禁养区。初步选址确定后再到农业农村局申领“养殖场选址确认表”,并到确认表上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依次审批。
以上情况云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科已于4月1日11时23分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