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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射洪市民通行不便,河堤荒蛮禁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31 15:31 已回复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目前市内多条道路施工,滨江路也是只有一半可通行,且滨江路并无非机动车道。滨江路沿线的居民,如果骑自行车出行的话,最近的安全路线就是从河堤上走,但目前河堤上的保安禁止自行车从河堤上通行,理由是“不准骑就是不准骑”,后通过12345热线反馈问题,城投公司工作员电话答复是公司及政府规定的,原因是河堤上发生多起自行车撞人事件,市民找城投公司闹。现请问张书记:您相信发生了多起自行车撞人事件吗?对于居住在滨江路的市民,为了保障自已的生命安全,选择相对安全的行车路线有错吗?如果有,请指出。滨江路沿线居民出行一定要舍近求远?   出于安全原因主管部门禁止机动车上河堤完全理解,举双手赞成,但是连自行车也一起禁止不太好吧!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管不了就砍?是否存在管理不善就推卸责任?砍了树子免得老鸦叫? 河堤本是政府方便广大市休闲娱乐锻炼身体的地方,骑车锻炼的市民也不少吧,把自行车禁了不太好吧,从安全性来说,自行车比河堤上保安骑的电动车安全多了吧!且正常上下班时间段,河堤上锻炼的市民寥寥无几,并不冲突。河堤上大部份地方超过6米宽,设计一条1.5米左右的自行车道也绰绰有余,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主管部门加强教育管理才是正道,不能啥事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刀切!

      请书记主持公道,取消自行车河堤不得通行的禁令吧,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城投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2 10:14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原射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滨江生态景观带管理的通告》(射府通〔2014〕1号)的管理规定:第二项第一条规定严禁驾驶一切车辆进入景观带,车辆必须停放在景观带外规定位置。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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