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四川:
我是一名热爱四川、曾计划在四川广汉投资的广东人,看到你们敢于反映情况,助人解决问题,于是想把自己的不平遭遇也反映一下,希望得到你们的关注。
我是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林保耀,2013年初,亿华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在广汉投资建设亿华·义乌小品城项目协议书后,因亿华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调整,该项目转由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来投资建设。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和2014年4月,分两次向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计支付项目保证金1500万元。后经广汉市政府协调,项目用地高速到广汉市北外乡,公司与北外乡签订了投资协议。之后,由于双方未就后续事宜达成一致,致使项目无法推进,双方均自愿解除投资协议,按约定应如数退还全部项目保证金。
2019年6月,我们找到广汉市分管领导,他叫我们去找广汉经开区管委会商量退款。随后,我们找到广汉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他说你们去叫胡万勇(亿华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被关押,与本次投资行为无关)写份委托书,还有北外乡的解除合同说明书拿过来办理退还项目保证金。
2019年7月3日,广汉市北外乡政府出具了《说明》,该《说明》称“经双方达成一致,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与广汉市北外乡政府签订的一份投资协议解除,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给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1500万元项目保证金,由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向四川广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退还。”
2019年8月,我们找律师去看守所,叫胡万勇写了份《退款申请书》。胡在《退款申请书》中称“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开发区的1500万元人民币项目保证金,全部是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与亿华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其他债权、债务,亿华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解除项目合同,并要求返还1500万元项目保证金,亿华集团有限公司无条件支持,没有任何异议。”同年8月,我们将广汉市北外乡政府出具的《说明》和胡万勇写的《退款申请书》一并交给了广汉经开区, 一直未有回应。
几年来我们为退还保证金多次找过广汉市相关部门,但遭遇到的总是推诿,各种刁难,有意拖延。当我们按照他们要求找到看守所的胡万勇写好《退款申请书后》,广汉经开区又说要胡万勇亲自过来才好退款。试问,如果胡万勇被判处无期徒刑或出了什么意外,不能亲自过来,我公司这1500万元项目保证金就不能退还给我们了?广汉又将这笔保证金作何处理?难道这就是民间流传的“勾商引资”?!这会不会影响到广汉的营商环境声誉?! 我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疫情以来困难重重,举步维艰,这笔资金中既有上百名农民工的生活钱, 也是我公司生死存亡的救命钱。急盼问政四川帮帮我们!不甚感激!
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保耀
2021年3月31日
林保耀先生: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要求退还广汉亿华投资有限公司“亿华国际商贸城”项目实施保证金事宜答复如下:
我街道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此事,经与您委托的公司员工吴玉国先生多次沟通,并反复核实,7月9日,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我街道形成了《解除投资协议书》条款;7月12日,我街道将《解除投资协议书》送广汉市司法局征求意见,经广汉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立即将电子版发您单位审核。8月6日,我街道办与您单位签订了《解除投资协议书》,吴玉国先生受您委托在《解除投资协议书》上签字。目前,我街道正积极向广汉市人民政府争取经费用于退还您单位项目实施保证金。
希望我的解答能令您满意。同时,感谢您参与广汉的经济建设,也希望您以后能继续在广汉这片热土投资兴业。如果还需要其他帮助,欢迎致电金雁街道办事处。电话:0838-5220893。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汉市人民政府金雁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