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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遂宁市悦城御景园烂尾请政府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30 21:09 已回复

领导:

您好!

我于2017年在遂宁购买一套按揭商品住房,楼盘名称:悦城南区,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春晓路1号;开发商公司:遂宁旭新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虻。

合同约定2020年6月30日交房,但开发商在2019年9月左右就停工,导致项目只完成主体框架工程,没按期交房,自2020年7月至11月,业主在高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协调下多次和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多次当着住建局人员的面承诺复工,都没有兑现承诺,或者有几个工人在工地也没有实际工程进度。在2020年8月20日,开发商再次做出书面承诺,承诺2021-6-30日交房,并有施工进度计划表,承诺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外墙工程及水、电、气、电梯工程的20%,但是到2021-2-1外墙大概都只完成70%,至今处于停工状态,水电气、电梯工程根本没动,没有实际施工进度,何来按时交房。现请领导为民做主,要求开发商:

1、 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计划,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业主代表监督检查。

2、 法定工作时间接受业主代表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进度

3、 每个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一次施工进度汇报。

4、 如果没完成施工进度计划将按业主购房面积支付当地相应面积房租补贴(15元/平米/月)并当月支付,如果没按期支付,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9%年利率)3倍复利计息方式支付本息。延期交房违约金另算。

5、要求开发商法人代表给业主一个合理解释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业主(每次约谈和业主协商的都是工程总监或施工方总经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交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2 18:28

经高新区建设交运局核实,来电人反映的楼盘停工问题属实。
现将来电人述求依次回复如下:1.项目达到复工条件后,将督促建设单位按施工计划按质按量进行建设;2.为保障业主人身安全,项目复工后不建议业主代表进入施工现场;3.已建立业主代表群,项目复工后业主代表可通过该群了解项目进度;4.延期交房违约金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数额赔偿,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5.因开发商因资金困难,导致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园区相关部门先后多次约谈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推动项目复工,目前,建设单位正在筹措资金推动项目复工建设。2021年4月1日08:35、14:06、14:40建交局工作人员先后三次联系来电人,电话均未接通。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高新区建交局0825-680105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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