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成都市集体户口区域内迁移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成都市集体户口区域内迁移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30 18:46 已回复

您好:
因本人原工作位于高新区,户口也在原单位集体户,因工作变更到天府新区,所以想把集体户迁入天府新区集体户人才中心。

本人在名下无房产,已购买3年社保,因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想询问下是否满足平迁要求?
如果满足,请问如何办理,如果不满足,请问户口如何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安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6 09:0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我市现行户籍政策,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的,因工作变动,单位未设集体户、原集体户撤销、离职,且本人在本市无住房的,如人事档案已委托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接收管理的,可将户口移入档案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如人事档案不能委托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管理的,可将户口移入现户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现因您的人事档案未由天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接收管理,建议您向天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咨询是否能接收管理人事档案,并为您出具同意入户的函。若取得同意入户的函,可持相关材料到天府新区户籍中心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以上情况于2021年4月2日10时20分联系您。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5633116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