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都江堰市龙池镇的村民,因地震原因失去了以前的老房子,那时候我还没结婚,家里有四口人,分房的时候分的是四人住的房子,现在我以成家,家里现在是7人,7人现在全部住在分的四人房里面,确实太挤了,所以想申请一处宅基地,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池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镇工作人员于2021年4月2日下午13点57分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经调查,您系我镇原云华一组村民,因“5.12”汶川大地震后续安置工作中,选择了实施统规统建的安置方式,统一安置在龙池镇新集镇安置点,安置人数为4人,即易长寿,汤淑华,蒋玉兰及您本人。按照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加快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实施意见》(都府发〔2008)73号〕中 “实施统规统建的农户,不得再申请宅基地”的要求,您户不满足申请宅基地的基本要求。
为此给您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都江堰市龙池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