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三十五条 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应当在支持互联互通应用的支付受理终端显著位置标注“交通联合”标识,便于持卡人识别。请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按此正确在闸机设备张贴”交通联合”标识,且开展宣传开通交通部一卡通互通的工作!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转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中,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咨询建议进行回复。
感谢您对成都地铁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建议!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成都地铁在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的牵头指导下,已完成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设备改造及功能测试工作,目前成都地铁站内所有闸机均已具备交通一卡通乘车功能,异地乘客可正常使用。后续,我司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陆续开展交通一卡通的宣传及推广活动。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2日13时50分、14时25分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感谢您对成都轨道交通事业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