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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温江区孔雀城未与业主协商单方面通知停车费涨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30 09:3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们好,请咨询一下有个比较紧急的问题。作为成都市温江区和信孔雀城业主,目前存在如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预计在2021年4月1日,可能无法驾车驶入本小区地下停车场。预测小区里行驶代开发商收费的物业公司会阻止本人回地下停车场。(背景后面详诉)。那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本人应该如何处理以合法合规?

a)是否需要垫付按历年约定价多出的,由开发商突然单方面提价的金额?

b)如果a)是必须的,需要垫付多少?

c)如果a)和b)发生,需要索取什么凭证,才能合法证明本人并没有同意和开发商重新约定月租车价(不包括物管费)?

d)是否有权当场索c)提及的凭证?


[背景],和信孔雀城(本期)于2013年年底峻工,2014年开发商为了顺利交房,同时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章,需要将配套的地下车位通过租赁的方式优先满足作为业主的本人使用,约定了月租金100圆给开发商受益,50圆管理费给物业公司。也以约定价执行了长达数年。2021疫情年中,在开发商对早已建成车位沒有任何新增成本,反而是产权证一拖再拖扯不清楚,至今可能只剩20年不到的情况下,突然单方面将开发商受益的租金提高,(同时,物业公司表示物管费已不用提高,足够),一纸通知后强制更新代收费系统软硬件(在物业公司处由其代收),让广大业主无法按原来的约定续费(已由物业公司证实)。业主发现不但开发商已经无视了3月份由温江区政府红光社区组织的协调约定之大方针,而且极大损害了业主的合法优先使用地下车位的权力。所以拒绝按提价后的金额交纳。同时物业公司表示,他们对这种情况下的管理费也放弃了收取。因为4月1日就失去了约定车位交纳覆盖期。此事也比较紧急了。谢谢指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13 09:19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温江区孔雀城未与业主协商单方面通知停车费涨价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和信·孔雀城”系成都赛博特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666号。
关于您反映停车费涨价的问题。按照2015年2月1日执行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规定,各区(市)县发改局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参照周边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同服务的小区停车收费情况合理确定地下车位收费标准。关于您反映的是否需要垫付等问题,鉴于您反应的问题为民事纠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4月6日电话联系您,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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