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土地在2002年以未交提留款未通知我家的情况下被社长收回!请问他们合法吗?我能要回来吗?现在村上要我们补交提留款合法吗?,而且村上要求按当时和现在人民币价值计算,要翻几倍的补交!请问那条法律法规规定的!补交提留款,又该由哪个部门核算,又该在哪个部门补交!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与您本人联系,您所在地区属于仙海,由于不在我区管辖范围内,故不能帮您解决,已电话告知您与仙海管委会联系。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