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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求助:兴文县景春寓小区商品房盘烂尾
2021-03-29 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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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春寓4#、6#号楼全体业主致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政府一封求助信
致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政府:
               我们是兴文县景春寓小区(兴文县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4#、6#号楼的商品房占地拆迁安置户和购房户,先后于2017年-2019年初以拆迁安置、按揭、一次性付款等方式在兴文县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订购商品房。4#、6#号楼在《房屋买卖合同》上明确说明交付房屋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2019年9月8日,兴文县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告知书。以市政道路箭道子18米大道工程未完成为由,交付房屋日期将延迟到2020年5月31日。2020年4月26日兴文金典房地产公司又一次发出告知书,以新冠疫情影响为由,明确表示将交房日期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0月29日,业主们陆续接到兴文金典房地产公司的电话,通知所有业主10月31日在洞乡大酒店召开业主大会,在我们兴高采烈以为可以接房的时候,兴文金典房地产公司邀请了兴文县住房城建局总工程师石老师,古宋镇派出所罗老师两名同志参加会议。就景春寓4#、6#号楼目前水、电气、和附属工程未完成,经过石力行工程师和金典房地产公司黄泽义商量后,给到我们业主的承诺是,将金典房地产公司交于住建局的保证金退还160万,明确指定次专款专用于4#、6#号楼的水、电、气安装,收尾工作!我们看到相关部门领导积极协调的情况下,再次确认交房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
2021年1月31日,我们所有业主来到兴文县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售楼部准备接房,可是兴文金典房地产公司在无任何提前通知我们所有业主的同时,再次违约!告诉我们无法交房,至于无法交房的原因还是水、电、气未安装,那我们很不了解,2020年10月31日在洞乡大酒店开的业主大会上,住建局明确规定退回的160万保证金用于4#、6#号楼的水、电、气安装,那这个钱用到哪里去了?钱也不知去向。开发商把保证金挪用了?还是根本没用到房屋水、电、气未安装上。找到住房城建局石老师,古宋镇派出所罗老师等相关部门领导咨询,也是含糊不清。
              至今兴文县金典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都没有明确告知我们业户何时交房,对于屡次违约也没有明确的解决,法人还耍起了无赖,一副我开发的楼盘我做主的样子,拒不交房的态度,扬言谁不服随便去告发我。而且现在4#、6#号楼盘已经全部停工状态,形成了烂尾楼盘。我们购买户都是全款(包含贷款)购买的,大家支付的购房款是远远高于开发商的建房成本的,让我们不得不怀疑兴文县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有意转移财产。按照《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大家的房款是直接支付到专门受住房保障局和房产管理局监管账户的,在项目没有完工验收之前,购房款只能用于房屋的建设,不能挪作他用。现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房产管理局和住房保障局对资金监管肯定出了不可推卸责任。如果是因为资金链出的问题,望领导提起要求资金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对开发商违反《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兴文金典房地产公司这种屡次违约,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的行径,给所有业户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目前业户们不稳定情绪日夜高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此楼盘位于县政府政治中心旁边,都能成为烂尾楼盘,这让我们业主们很心痛,让我们的下一代如何有个安全、文明、稳定、和谐的居家环境生活。
              我们4#、6#号楼拆迁安置户为了支持城市规划建设房屋被开发商拆迁后无家可归,而且几年来没得到过安置过渡费。多数业户都是其他乡镇来的,为了子女有良好的教育环境,老人有良好的医疗条件。大家一生奔波就为这套房,每月都将支付银行贷款利息,业户门在县城长期租赁房屋,因为每月房屋租金,房贷利息,一家老小为了节省,挤在60平米的出租房里,以为在县政府的怀抱里能有个容身之处,日子会更好。
            我们也多次到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咨询,但答复含糊不清,没有实质结果。在县监督执记部门及执法部门的监督下,兴文县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仍然违反合同规定。相关监管主管部门的含糊不清答复,让我们业户感到心寒、失望。企业要发展,农民更要生存,希望政府不能只顾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农民的生存。
              鉴于此,我们景春寓4#、6#号楼所有业户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监督执纪作用。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完成交付。让房屋被拆迁、无家可归的老小早日归家,让等着有新房才能结婚的年轻人们早日完婚。
现在我们因为开发商多次的乱作为,以及部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而使我们应得的且已购买的住房距离我们遥遥无期。为此:我们景春寓4#、6#号楼几百户全体业户迫不得已强烈恳请政府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出面进行协调,督促开发商尽快妥善解决交房问题。

                                                                                                                                                                    景春寓4#、6#号楼所有业户向市政府致谢!
   
( 景春寓4#、6#号楼所有业户签名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1-04-06 09: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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