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记您好:
我原来申请认定了成都高新区D类人才资格,后来工作的单位划入成都东部新区,请问原来认定的D类人才可以适用于今后东部新区的人才资格认定吗?
网友: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原高新区认定的 D 类人才不适用于今后东部新区的人才资格认定。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3月30日10时1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