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12月在金堂县蓝光观岭翡翠湾二期23栋购买了期房,合同上写的是2021.4月交房,其间开发商于2019年12月到2020年4月由资金原因停工好几个月,我最近问销售4月几号交房,却被告知由疫情原因延期到6月或者7月,在这之前开发商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口头通知说要延期,我觉得开发商不完全因为疫情原因才导致的延期,希望能给予我们相应的赔偿。和房屋质量的保证。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了解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后,立即与蓝光翡翠湾项目开发商负责人取得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蓝光观岭翡翠湾二期23栋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1年4月,若因疫情影响交房时间顺延,开发商会提前书面通知广大购房户。顺延时间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冠肺防指 〔2020〕196号)执行。
2021年3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以上处理情况。
二、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做好购房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多提宝贵意见!(联系电话028-84935006转8301)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