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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我要投诉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zhao123321  2021-03-28 17:28 已回复

巴中市恩阳区拆迁办,因"恩阳船说","滨河产业街" 项目修建,没按照规定流程办,以及审核不到位,不动产以登记为原则,遗漏了部分继承人,拆迁程序不合法,加上其他姊妹一直隐瞒欺骗等原因,拆迁办与巴中市恩阳区(古镇)(老大桥拱下面)后街39号其他部分继承人签订了无效的拆迁补偿协议,  隔壁(后街37号)房屋,好像张九通有出资修建,具体情况还不清楚,属于祖上的遗留问题,两家祖辈因产权问题一直扯皮几十年,宿怨已久,由于姊妹都不在同一城市,补偿方案、补偿总金额、面积(商铺,住房)、补偿标准、评估报告,等等拆迁相关情况我们都还不知情,所以家庭内部暂时未就此协商妥。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国家应该由专用账户先代管, 任何继承人不得单独擅自领取,房屋产权有了清晰的界定之后,再将补偿款分别支付,要兼顾所有继承人的合法利益,属于相关部门的部分责任应及时纠正,后续我们视拆迁补偿情况进行补签,介于我在外地工作,回家一次也不太方便,恳请我们部门领导帮我关心协调处理一下此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30 16:41

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
关于网友反映恩阳船说、滨河产业街项目拆迁违规事项的情况回复

网友您好:
您多次在问政四川、麻辣论坛、信访平台反映“‘恩阳船说’‘滨河产业街’项目拆迁违规、信访工作人员不作为”等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再次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产权不明确”问题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后街39号房屋为祖业房产,产权所有人为张九通。张九通与妻子杨建政二人去世前,曾口头留下遗嘱“家产全部归儿子张新明所有”,张九通与妻子杨建政二人去世后(张九通2007年病故,杨建政2010年病故),七个兄弟姊妹(1子6女)于2011年2月2日在母亲葬礼结束后,召开家庭会议对该遗嘱一致确定并立下《祖业协议书》签字确认。故您反映的“产权不明确”不属实。
二、关于“拆迁办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 失职渎职, 滥用职权, 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情况
经调查:拆迁组于2021年2月25日第二次与张新明一家开展拆迁补偿谈判工作,张新明与张英、张学华、张雪梅、张玉兰、张琼华、张秀华等6位姊妹一起参加了谈判。张新明向拆迁组出示了所有姊妹共同签字确认的《祖业协议书》,几姊妹也一致证实其父母曾口头遗嘱“遗产归张新明所有”。但此次因拆迁补偿款金额问题未达成协议。事后,张学华、乔尚志(张学华丈夫、乔兰父亲)先后到拆迁组,询问弟弟张新明拆迁情况,并表明自己是在当时头晕的情况下签订的《祖业协议书》,要求自己也有分配的权利。拆迁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该房屋产权已经几姊妹达成协议属张新明所有,若有产权分配纠纷,由其家庭自行解决。2月28日,拆迁组第三次与张新明一家开展拆迁补偿谈判工作,张新明与张英、张雪梅、张玉兰、张琼华、张秀华等5位姊妹一起参加了谈判。拆迁组在明确了拆迁谈判对象后开展征拆工作,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故你所反映“拆迁办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 失职渎职, 滥用职权, 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情况不属实。
三、关于“信访工作人员不作为”情况
经调查:我街道信访办收悉你投递的信访件后,立即开展工作,首先和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然后与张新明等6姊妹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再向拆迁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信访工作人员工作程序合规、情况掌握详实。故你所反映“信访工作人员不作为”情况不属实。
古人云:“兄弟虽有小忿,不废雠亲”。鉴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源于家业继承分割而产生的矛盾,建议您以“骨肉之间,多一分浑厚,便多一分天性,是非上不必太明。”的心态与兄弟姊妹进行沟通、交流,理性化解矛盾。
如果您母亲确实因“当时母亲去世、悲伤过度、头昏的情况下签的《祖业协议书》,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与兄弟姊妹沟通无果的话,建议您走司法程序,表达您的诉求、主张您的权利。法律一定会给您一个公正的结果。
祝您及家人团结和谐、幸福安康!

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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