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投诉】成都住房限购资格认定“假刚需”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建言 投诉】【投诉】成都住房限购资格认定“假刚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27 16:02 已回复

范书记好,成都近几年坚定“房住不炒”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但在购房资格的认定上是否过于宽松。我和我老公都是18年毕业就来成都工作,分别在高新区和天府新区上班,现在因为有小孩,有了置换原来套二的需求。但是在现在的政策要求下,对于预算有限的普通资格真是难上加难,而本科无任何要求直接落户导致有很多甚至不在成都工作的“假刚需”在投资,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无疑是投资客的热点区域,很多“0”社保的“刚需”纷纷上车,这对于真正在这边工作的人而言丝毫体会不到“房住不炒”。附图是在成都某“房产大V”的留言中的一个截图,相信这样的购房者根本不在少数,根本就不在成都工作的假刚需反倒比真心在成都工作安居的人更有资格,请问这样的房子还是“住”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2 09:3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相关要求, 2020年11月24日,我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明确了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相关规定。
针对您提出加大二孩普通购房家庭购房支持力度的有关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科学分析,积极研究,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