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你们好:繁忙的工作中打忧一下,关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童家乡团结村四组李孝容被害一案,案件过去了五个月了,负责此案的公安机关人员至今没有给与我们被害人的家人结果,作为公安局刑警负责人员,在当今高科技数据化时代,没有侦破不了案件,我们百姓在外打工,家乡的亲人母亲被害,被犯罪分子毁尸灭迹,用包谷梗三十多抿火烧,将被害人的房间木床,衣服,棉被烧成灰尽,尸体烧得面目全灰,做案手段之残忍?公安机关人员破案件就马虎了事么?换着谁的母亲被害,将心比心,谁能咽下去,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望上级领导督导公安机关尽最大努力侦破案件吧!将犯罪分子伏法,让百姓一方安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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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0年11月6日19时15分接到童家镇童家坝村副书记罗泽广报案称:该村4组李某某家有异常情况。
接警后,文星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李某某家二楼卧室起火,有一死者被烧焦无法辨别身份。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大竹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李某某未与村民有过激烈矛盾,事发时间段李某某其家中未发现异常,其房屋内未见翻动情况、未发现有明显打斗痕迹。通过对尸体检验,死者符合生前烧死特征。 四川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意见: 灰烬中提取两个熔痕为电弧熔痕样品。
目前,李某某死亡事件没有任何证据支撑系一起刑事案件。大竹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按照程序规定向李某某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