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简要说明一下我的问题。我是头婚,我老婆是二婚,巴中人,并带有一女再嫁到我们简阳这里。以前说结婚三年才能迁户,现在时间到了又说不行。说我们没有房产证。我们石桥是规划区,不会发证。老婆带过来的小孩都迁了户口。现在当妈妈的上不了户?这种问题是矛盾的,希望领导过问一下,谢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您反映,您想通过夫妻投靠将妻子的户口从巴中市迁入简阳市。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通〔2019〕40号)中规定:“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其上溯计算。)所需材料包含:入户申请表、夫妻双方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有效期内居住证、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未满3年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农村地区住房佐证材料:是指已确权住房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未确权有证住房出具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派出所登记的居住信息;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出具安置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派出所登记的居住信息。”请您按照成公通〔2019〕40号文件规定提供夫妻投靠所需材料。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3月30日9时31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