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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阳光城半山二期侵权一期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25 22:40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一期半山艾马仕业主(现阳光城半山悦),2018年阳光城收购香港其士未卖完的几套房子和圣华部分地修建2期阳光城半山悦,我们一期在2016年已经取得产权证是既定事实,当时承诺是纯别墅小区,容积率1.8
开发商未经一期业主同意,违规调高容积率,修建4.85的超高层,现二期人去行政单位闹,要求和别墅区互通,因二期超高层人数达1000多户,不免有出租户,严重威胁我们别墅区100户生命财产安全,望领导给我们群众调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31 17:2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阳光城半山悦小区别墅区域与高层区域互通的相关问题,该小区一、二期为同一建筑区划,两者之间有道路直接相连,建筑区划划分不以围墙、门禁等作为划分依据。根据小区实际物业管理情况,如人车分流、安全等方面,公园城市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可增加相应保护措施,但不得影响一、二期业主互通,如需增设隔断设施,应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征集相关业主同意后实施。
关于容积率问题:阳光城半山悦项目位于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麓山大道381号,由成都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华)、成都其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士)联合开发建设,由同一公司控股。项目由圣华、其士两宗地组成,作为一个整体项目,进行整体设计、分期实施。
项目总净用地面积约174.13亩。其中,其士地块净用地面积34752.24平方米(约52.13亩),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1.8;圣华地块净用地面积81334.53平方米(约122亩),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20%),容积率不大于5.0。
项目于2010年11月分别办理一期(其士)、一期(圣华)、二期(其士)、二期(圣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号分别为建字第510122201031137号、建字第510122201031139号、建字第510122201031138号、建字第510122201031140号。2012年,建设单位申请对圣华地块二期方案进行调整,并经原双流县规划局审批通过。天府新区成立后,项目一期(其士)和一期(圣华)已现状建成,二期未实施建设。
2018年1月,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受理。经审查,调整修改内容符合规划条件,调整后圣华地块容积率2.31,符合规划条件容积率不大于5.0的要求;其士地块容积率1.19,符合规划条件容积率不大于1.8的要求。
调整方案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5日在项目现场、售楼处和天府新区网站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对公告情况进行了公证。
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符合《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及变更程序。在项目方案符合规划条件,经公告且无异议后,于2018年7月和9月分别核发阳光城半山悦二期(圣华)(6#、7#、8#、9#楼及相应地下室)和阳光城半山悦二期(其士)(1#-5#楼及相应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122201832160、510122201832106号)。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3月31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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