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政府相关部门严查、严惩违法人员,相关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
视频内容为火井小溪河段,在禁渔期内,就在前几天,不知何人竟然顶风作案、目无法纪,在该河段内下药药鱼,导致本应在产卵期的鱼大大小小全部死完,严重违法、破坏生态环境。每年小溪河都有人在药鱼,请相关部门严查、严惩。同时也希望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措施。附小溪河大概位置图。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火井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火井小溪河段下药药鱼事发地位于火井镇银台山村(原雅棚村)与南宝山镇川王村交界处。3月18日15时左右,我镇接到市农业农村局电话告知小溪河段有人下药药鱼后,第一时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派出所赶到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因地处偏僻,无监控设备等原因,未发现投毒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线索。为保障群众安全,我镇立即对河水进行采样,并交水务局和刑警大队化验,同时告知沿河居民相关注意事项。截止回复当日,暂未收到化验结果反馈。针对此次事件,我镇于3月20日再次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对禁渔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加大辖区水域的巡查力度,坚决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下一步,火井镇将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垂钓行为,对网鱼、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同时也希望您继续支持我镇“禁渔”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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