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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拆迁 投诉】征地安置:违反国家政策打压歧视残疾贫困家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24 19:12 已回复

领导好:留言投诉也多次了?可每次都是涉事单位回复,可每次对我所投诉的内容不给答复,就是拖延我们,让人费解,不知为什么政府不介入调查。领导们同是建华村民,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是征地后结婚生子,别的村民新增二人都正常给予安置,我一个土生土长的建华人,一个残疾人结婚生子新增二人不给安置,这样征对一个残疾贫困退役军人子女,合理吗?同是征地后结果生子,别的村民新增二人,安置套二住房,补超选面积,俩万左右,我一个残疾贫困家庭一家三口,安置套二住房补超选面积,十三万,领导们公平吗?涉事安置相关公职人员明显办事不公,明显违反国家相关征地政策,明显违反残疾人保障法,眀显歧视打压残疾困难群体,明显违背政府初衷,土地被征用多年,使我们住不起天价安置房,天理何在?望政府领导们介入调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2 09:37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您)系晋原街道原建华村1组村民。反映其所在的原建华村1组属我县建华片区征地拆迁范围,该片区拆迁安置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由我局负责。
一、在2010年3月启动的建华片区征地拆迁中,您虽在原建华村1组有户籍,但在当地并无住房,未予安置; 2013年11月,鉴于该片区情况复杂,按照县政府安排,征地拆迁小组进行了反复的摸底调查并经过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同意对该片区内部分有户无房群众进行安置,已对您一人进行安置。有户无房人员安置界定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且有户无房新增人员不能作为安置对象。
    二、在2015年8月信访要求超选一人(有户无房人员原则上不予以超选),鉴于您特殊情况,经我局分房工作小组研究,同意进行超选1人安置(安置套二住房一套),届时按照建华三期超选价格予以结算。信访局2015年8月已告知您该处理意见,并书面要求如对此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向大邑县信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您在期限内无异议。2019年12月,我局启动建华三期分房安置工作,建华三期房源全县统筹安排,因套一、套二房源不足,需对有户无房人员进行异地安置或货币安置。您多次上访要求安置在建华三期,鉴于特殊情况,经我局分房工作小组与晋原街办沟通研究同意按特殊群体适当照顾,在建华三期调拨一套套二住房进行安置。本次建华三期超选面积价格均按照3900元/平方米予以结算。
    三、反映的其它安置情况系因2014年10月在进行建华一、二期安置时房源不足,需全县统筹安排。经努力沟通,部分有户有房正常安置户同意留房在建华三期再行安置(期间有新增人员均在出具合法手续后予以安置)。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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