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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宜宾县东区四期安置房项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24 15:2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叙州区东区四期安置房项目,距今已经三四年了。招标工作在18年3月份就完成了,一直迟迟未开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一直是今天说明年,明年说后年的推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房子,可否给个准确的开工时间,该项目的以后是否可以领到房产证。望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感谢为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26 10:18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查,宜宾市叙州区东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位于柏溪街道城北新区新城派出所、德福公园外侧与原黄桷桩电厂之间,计划于2021年下半年开工建设。谢谢您对政府安置房建设工作的关心!如需详情请咨询我局住房开发和保障股(电话:782263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30 17:15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宜宾县东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不动产权证事项,我分局高度重视,即安排专人进行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告如下:
经查,宜宾市叙州区东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位于柏溪街道城北新区新城派出所、德福公园外侧与原黄桷桩电厂之间,暂未开工。根据不动产登记依申请登记和连续登记原则,权利人需先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再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待项目建设完成并提交上述材料后,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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