粱红霞,户籍地嘉陵区大同乡铁龙山村四组人,在成都社保缴费已经四年多,在成都的社保款是授权成都社保局(现在是成都税务局)在粱红霞的农行卡扣款。然而,户籍地以前买了农村的养老保险(以前100元一年现在200元一年)。农村的养老保险是专门的一个农村信用社的专用存折每年存保险费进,社保局再从这个存折扣款,因为在成都买了社保就没在户籍地的保险专用存折里存钱进去了,根本没有授权户籍地的社保局或税务局扣款,(不知道户籍地税务局从什么渠道找到了粱红霞授权成都社保局扣款的银行卡号),但是户籍地的社保局(税务局)越权扣粱红霞只授权成都社保局(税务局)扣款的农行卡号的钱。2020年第一次扣,2021年3月23日又扣第二次了。2020年就已经向户籍地的社保机构强烈的反应了情况,2021年又扣了。户籍地社保局税务局是授权粱红霞以后可以在成都和南充两地分别领两份养老金吗,还是工作人员不作为呢。国家的税务局都要在老百姓没有授权的银行卡里扣钱,老百姓在银行卡里的钱能安全吗,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