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所在成都市新都区文家巷188号城市之心 小区,业主们一起在提议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想咨询一下,我们所在的小区如果成立业主委员会,大概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是联系哪个相关社区了!!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桂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文家巷188号城市之心属于新都区桂湖街道办事处宝光社区,成立业委会事宜可联系宝光社区。(宝光社区书记杨萍:13550112991)
关于业委会成立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五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同一建筑区划内(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
(三)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
如城市之心小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新都区桂湖街道办事处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由小区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联名向桂湖街道办事处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桂湖街道办事处将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协助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以上情况,新都区桂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3月25日15:02电话告知您。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