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妈妈以前是代课老师,以前有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没有去登记,现在请问还可不可以享受以前政策?还有就是现在有不有中江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网友陈廷廷:
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咨询“中江县养老保险”的问题已收悉,现对您咨询的问题作出相应解释和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行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可参加并逐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最低缴费年限,可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现已不存在一次性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政策。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电话:0838-7250931进行咨询。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