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潭村会计做假帐,3月几号龙潭村会计及书记和镇上人员在天和茶楼喝茶,被我无意听到的关于龙潭村酒厂卖的4800元钱镇府人员公布的,村上公布4000元,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几回镇上都说4800元,上面有人查了你们就商量是镇上公布错了,镇上公布捐款2万3千多而村上公开2万,你们又在商量说村上公布错了,是我无意听到的。请书记严查一下,为什么有那么多失误,镇上说村上财务什么都公开而实际什么都没有公开,只是公开了大概有馀纪委作证,龙潭村上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为什么上面没有丨查,好多福利待遇老百姓只是背名,什么待遇也没有领,村上不公开谁知道,请书记大人严查一下镇府人员关于龙潭村的保护伞,龙潭村的集体资产还有什么,现在流行一句话,龙潭村酒厂学员操场一大片,无处修村委会还要买地方修村委会。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龙潭村酒厂使用的原龙潭村的三间老礼堂,大约建于上世纪60年代,作为村办企业酒厂使用,后由于企业改制经营不善破产。2018年5月20日,经召开党员干部会,决定将村委会原老礼堂三间(靠侯某孝右边)以4000元处理给侯某昌。2018年5月27日龙潭村收到侯某昌购买三间礼堂款4000元。2019年镇纪委工作人员在调查时将报告中龙潭村收到侯某昌购买三间礼堂款4000元误写成4800元。
2018年因修建和硬化文化广场,群众捐款23350元,广元市教育局捐款30000元,共计53350元,已支付5万元给杨某军用于学校拆除和广场修建的工钱,剩余3350元由文书管理。在账务公示时,龙潭村仅公示了群众捐款两万元,广元市教育局捐款和文书处剩余3350元未公示。
2018年9月25日,龙潭村村民委员会与杨某军签订合同,将村委会文化广场做基础、堡坎项目承包给杨某军,学校由杨某军负责拆除,拆除的木料杨某军负责卖了3000元钱,现广场修建完工,村委会已将这3000元抵扣给杨某军付工钱,因此未对此笔款项进行公示。
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于2020年8月对全镇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龙潭村已于2020年8月16日清理完毕,并进行了公示。清理发现龙潭村账务公开确实存在公示不及时,不规范、公示形式单一,群众知晓度低等问题,我镇将加强对龙潭村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责成驻村干部对龙潭村账务公开进行规范和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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