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3月20日在成都完成14天集中隔离,并于同日解除医学观察,为什么回中江还得在杰兴敬老院再隔离7天,新政策明文规定不得延长隔离时间,这样意义何在?算违规吗?我同事现在疫苗都已经打了,为什么要延长我7天?望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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