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市委书记邵革军 » 母亲被害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治安 投诉】母亲被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21 09:36 已回复

上级领导你们好,我是一位农民工,由于加入打工人流,没能在家照顾母亲,我母亲于2020年十一月五号晚上被害,犯罪分子把尸体搬到被害人房间中间,用包谷梗火烧,毁尸灭迹,手段之残忍,尸体烧得面目全非,四号大队开贫困户会议,我妈妈好好的,五号下午还收黄豆挑到家里面,晚上发生了不幸,六号晚上公安机关人员有六七个人办案,七号上午十点公安机关人员,派出所,刑警,消防的,一共十多人工作到下午五点左右,发生这么大的案件,十里八乡,很多省份人员都知道这案件,百姓都在问我妈妈的案件破案了吗?然而公安机关部分负责此案人员至今都没有对案件的清清认识,认知,对案件莫零丙可,一直用推讳,说服的方式处理,又开不出立案侦破去工作,又开不出不立案之证明,问一下上级领导,作为公安人员,立警为公,为人民服务,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大数据时代,高科技术、通讯数据的当代,难道还侦破不了案件吗,他们工作能让百姓信服么,我作为妈妈被人家害了,用火烧,尸体被法医解释检,我的心都碎了,望上级领导督导公安机关早日侦破案件,还被害人安息,让我们一方百姓安居乐业。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竹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6-18 17:59

网民朋友:
我局于2020年11月6日19时15分接到童家镇童家坝村副书记罗泽广报案称:该村4组李某某家有异常情况。
接警后,文星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李某某家二楼卧室起火,有一死者被烧焦无法辨别身份。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大竹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李某某未与村民有过激烈矛盾,事发时间段李某某其家中未发现异常,其房屋内未见翻动情况、未发现有明显打斗痕迹。通过对尸体检验,死者符合生前烧死特征。 四川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意见: 灰烬中提取两个熔痕为电弧熔痕样品。
目前,李某某死亡事件没有任何证据支撑系一起刑事案件。大竹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按照程序规定向李某某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