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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蓝光长岛城读书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20 23:10 已回复

请问蓝光长岛城的小孩读书是否在红光小学?这个小学教育资源太差劲了,听说要扩建成红光实验小学,这个扩建和招生时间怎么确定的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25 09:50

陈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就您咨询红光街道蓝光长岛小区孩子就读学校事宜,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您和孩子户籍目前不在成都市郫都区,您在郫都区红光街道蓝光长岛小区购房(暂未交房),计划交房后将孩子户籍迁入此处,您的小孩拟于2023年秋季在郫都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现提供以下三种入学政策供您参考。
一、户籍儿童入学。如果您的孩子户籍迁入郫都区,在秋季学期就读小一年级,按统一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资料审核,则划片入学。具体学区划分需根据当年区域户籍儿童初中一年级入学需求以及相关学校学位供给情况而定。目前,红光街道蓝光长岛小区户籍儿童的划片就读学校应为红光小学。
红光小学改扩建工作正在推进中,计划于2021年底动工,2023年秋季投用。
二、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就是“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我市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已(有效期5年)出台,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效期5年)也已公布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郫都教育,现将主要内容提供给您参考。
根据《关于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规定,申请条件为:
(一)积分申请。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积分达到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就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申请人应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符合政策的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特别提醒,上传材料中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与郫都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近几年,红光街道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置在团结红祥文武学校、团结白马学校。
三、选择民办学校入学。从去年开始,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均采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即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电脑随机录取。届时您可按照当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参加报名(具体以当年入学政策为准)。
2021年3月24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就相关入学政策进行了交流,您表示满意。
若您还有其他入学方面的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93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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