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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拆迁补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19 23:31 已回复

我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彭府发〔2014〕3号)于2019年2月28日到期,现在又过去两年了,请问新的政策出来了吗?还要继续延用吗?2021年房价猪肉大米等等必须品价格跟2014年比已经翻倍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拆迁安置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22 14:00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鉴于我市彭府发[2014]3号文于2019年2月28日到期,但上级没有新的政策标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继续适用该补偿标准,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在我市具有适用效力。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补偿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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