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您好!
针对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事宜,我想提出一些建议:
1、将调剂工作下放到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调剂主管部门在省局,在当前的疫情下,提交资料不方便,检查流程时间花费长。
2、降低调剂要求:医疗机构制剂是医院长期临床使用的结果,安全性高,效果显著。但是调剂一批医疗机构制剂需要第三方检测,这大大增加了调剂的成本,减弱了推广医疗机构制剂的积极性,不利于医疗机构制剂的发展。且医院对每一批医疗机构制剂均进行了自检,可要求其提供自检报告,以控制制剂的质量安全。
3、保障所有调剂品种在各医疗机构的医保付费:调剂出原机构的医疗机构制剂,病人不能使用医保报销,加大了病人用药的难度。以上问题都限制了医疗机构制剂的发展,不能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望省局领导能够采纳,谢谢!
您好,留言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回复如下:1.我局正积极推进药品监管许可(备案)系统的建立,即将投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可通过该系统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资料;2.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申请无需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具体可查看四川政务服务网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事项申报资料要求,或咨询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3.调剂品种医保支付问题请咨询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