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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医保局生育报销单据问题导致的无法办理生育补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18 13:2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二胎宝妈,我于2021年1月5日在西部战区总医院生产一幼儿,1月8日出院时用社保卡在医院报销生育医疗费2000元,因为我在领取失业金需要申报生育补助金,之前反应过,说生育医疗费和生育补助金只能领取其中一个,经过医保局漫长的两个多月的录单审批后,我们也跑了多次终于在2021年3月17日在金牛区医保局将之前报销的生育医疗费退出来,医保局已收到了我的退款2000元。但是医保局不把住院结算单的原件退给我们,说原件要在医保局存档,复印件和证明也盖不了公章,而就业局又必须要原件或者是盖章的证明才能给我们报销!两边都需要原件,可原件只有一份,医保局为什么不把原件退还给我们啊!我又该怎么做才能真真正正报销到这个生育补助金?我抱着2个月的小孩来回跑的心力交瘁了!请领导给我们做主,我们家庭真心困难,要不然就不会这么麻烦各位领导了。请领导们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25 09:16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8 14:13

网友您好!您在出院时通过医保联网直接办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结算业务,统筹基金支付2000元。2021年3月17日,因申请生育补助金向医保事务中心申请退回已报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医保事务中心予以受理并办理退费业务,退回金额2000元。由于医院端结算发票作为医保事务中心与医疗机构结算凭据且已向医疗机构实付完成,发票已作为对医疗机构拨付原始凭证存档,无法将发票原件退回您本人。您办理退费后,医保事务中心出具退费发票证明您已退费,同时在您原发票报销联复印件上加盖医保事务中心业务印章以证明报销联原件已收且此复印件报销联一致。3月18日您到成都市医保事务中心窗口反应就业部门要求在发票复印件及个人情况说明上加盖医保事务中心公章,我中心工作人员当即与金牛区医保部门及就业部门对接沟通,向金牛区就业部门告知李女士已在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同时按照《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在业务经办材料加盖业务印章,并于3月19日出具《关于协助查询失业人员李女士是否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复函》。3月29日再次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经领取到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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