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
我家07年左右@@拆迁的房子,拿到安置房以后,我们这边6户住户一直没有办理办理。拆迁部门与开发商至今还没有为我们群众办理房产证。房子在青羊区培风路80号五栋。并且咨询了消费者协会,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都互相推诿。请书记帮助我们办理房产证。
谢谢
经查,来话人反映的培风路80号系培风安置小区,该小区业主单位为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12时42分与您进行电话沟通(13679019692)。针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并在电话沟通中进行了解释工作,您对回复情况表示理解。
兴光华公司称:您来话单中的房屋位于培风路80号5幢1单元101号,属成都宏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建公司)旧城改造安置。按照《成都市重大城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购买培风小区住宅用于安置北新高架桥拆迁户的函》(成重办函〔2006〕4号)的文件精神,兴光华公司于2006年与成都祥鹤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解决北新高架桥等项目拆迁安置房的协议》及《补充协议》,将培风路80号5幢1单元共计6套房屋,调剂给成都祥鹤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鹤公司)。其后,祥鹤公司将上述5套房屋转手宏建公司,宏建公司用于其它旧改城改造项目安置。
来话人提出的上述房源属宏建公司安置,兴光华公司称无法直接办理,需祥鹤公司和宏建公司为上述房源的安置户办理分户产权,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需要,兴光华公司将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