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村民违规在承包地修建农家乐,并在没征得原土地债券人同意的情况下挖了两口鱼塘,村社干部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本人也多次致电天府新区政务中心投诉这事,现在依然没解决,这些土地还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望领导重视这事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籍田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的土地及鱼塘流转事宜,该土地系业主与合作社通过私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对于业主将土地改变用于鱼塘养殖的情况,街道工作人员知悉后多次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将土地复耕并将违规挖掘的鱼塘进行整改且用于种植水稻作物。目前业主已将土地部分复耕,但整改未到位,如您不愿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可以与合作社协商要求合作社退还其土地,街道将进一步督促整改。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3月18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