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拆迁办领导,我是简阳市三岔镇石庄村四组村民,我户口在娘家,夫家已拆迁,(石庄三组),我没享受一分拆迁待遇,在娘家自留地建有一处民房,听说要拆除,请问一下一房一户也算围建吗,难道无房户也要强拆吗?如果强行拆除有赔偿吗,怎样赔法!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您未接听电话无法确定您的具体情况,故无法确定房屋是否为合法构建物或违建。如果为合法构建筑物则按照简府发【2017】26号、成府发【2020】29号文件进行安置补偿;如为违建则不予补偿,按30元/㎡、60元/㎡、70元/㎡、90元/㎡发自行拆除工时费,规定时间内拆除的奖励两倍,具体可咨询所属街道/乡镇拆违办。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8月27日16时2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拒绝接听。如有疑问,可拨打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拆迁办咨询电话:028-27322358。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