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奇峰镇阳高村五社121号,由于国家电网要修建高压电线需要经过我家楼顶,所以需要拆迁我们家的房屋,然而却没有提出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荒谬的说只占我们的房子不占我们的宅基地,让我们自己找地方修建然后他来批准,可是这个部门并没有批宅基地的权利。只是由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出示了一份房屋拆除责任书,请问流程是否合规合法,房屋拆除后的宅基地问题怎么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泸县奇峰镇是根据《各种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对建筑物的距离要求》要求开展泸州东500KV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安全排危工作,对你户房屋拆迁属安全排危,不涉及土地征收。奇峰镇是参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26号)文件对涉及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补偿。因安全原因进行房屋拆迁后,农户可重新申请宅基地,按程序审批,涉及宅基地选址问题我局将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协助解决。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泸县奇峰镇是根据《各种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对建筑物的距离要求》要求开展泸州东500KV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安全排危工作,对你户房屋拆迁属安全排危,不涉及土地征收。奇峰镇是参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26号)文件对涉及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补偿。因安全原因进行房屋拆迁后,农户可重新申请宅基地,按程序审批,涉及宅基地选址问题我局将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协助解决。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