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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无良开房商 拖延不给购房发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09 15:28 已回复

蒲江县锦丽花语B区,原本应该2020年8月30号交房,开发商足足拖延三个月,且没有给业主任何补偿,11月底收房到现在3月中旬了 开发商还没有给正式的购房发票,业主多次询问,均不给出任何回应,望领导给百姓作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蒲江县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12 15:51

来信人:
陈潇潇,您好!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开发企业根据成冠肺防指〔2020〕196号文件“四、顺延因疫情影响商品房交付期限 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间可顺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将项目交付日期顺延3个月。关于开具购房发票的事宜,经我局核实,开发企业正按程序办理购房发票事宜。


蒲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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