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综合执法局既然已确定致斑南路违法占地并处罚,因该地符合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事实,那既然是符合规划的市政用地,那么彭州市政府级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什么不对占用耕地的农户给予赔偿?为什么没有后续的赔偿解决措施?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致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彭绵复线以西涉及原梅花村区域为城市规划区域,有水路和出行道路。该区域已纳入天府中药城孵化产业园发展区域,其道路建设按规划逐步实施。
反映的占用补偿按文件规定已补偿到户,没有所谓的有后续补偿的问题。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