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二中的安置对象是指什么,,,,,,,,,,,,,,
网友: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安置对象依据简府发【2017】26号文件和成高管办发【2018】3号文件。如有未尽事宜,建议您到玉成街道社区发展办详询。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3月12日10时59分,与您电话联系,您电话为空号,故以书面形式答复与您。如有疑问,您可拨打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电话:028-60396561。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