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情况:
家庭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开发商(市级投资平台公司)要求签署《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格式条款及内容采用的是2015年《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CH-2015-01)版本。 今年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一年,而四川省2015年版《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CH-2015-01)部分内容已与《民法典》相关法定条款相异。经询问开发商,该合同文本是从系统中下载,无法修改格式条款及内容。
请问:
1.今年1月1日开始,四川省2015年《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CH-2015-01)能否作为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继续签订?
2.若已签订,合同是否有效、合法?
3.合同备案时,主管部门是否会判定合同无效,或是有效继续备案执行?
4.新版《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何时修订,请明确具体修编计划。
盼复,谢谢!
您好!
我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废止《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CH-2015-01)。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对示范文本进行修订,我省将在国家文本出台后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