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是攀成钢片区的一名业主,目前我们所在的片区公立幼儿园摇号比例非常低,几个私立幼儿园价格较贵,对于我们工薪阶层来说难以承受。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该《通知》要求,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新沙河阳光水岸区域无公办幼儿园的配置,此小区的幼儿园是否可以收归为公立幼儿园,以解决区内幼儿入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呢,感谢领导!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区教育局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完成回收工作。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3月10日11:05与您电话联系进行了详细解答,您已知悉。关于子女入托问题,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28-84557353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