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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咨询离异单身带未成年,离婚不满2年购房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05 15:26 已回复

领导您好,感谢百忙之中帮我解惑。我的情况如下:
1.19年底在温江法院判定离异,未成年儿子随我;
2.我的户口2014年在婚前就已落到温江柳城街道,离异后小孩户口迁来随我。
3.前夫婚前名下有1商品房,婚后未添加我名;我的名下1套房产也是我婚前独有。
4.由于孩子渐大,面临上小学,我名下的1室1厅房产满足不了家庭居住需求。需要购房改善住房条件。
5.我户口温江,稳定就业温江,社保连续多年缴纳,通过天府市民云申请购房资格备案码(离异单身成年人和未成年子女家庭)已成功申请到购房预审码。
6.我满心欢喜去选房,被告知我没有资格。因为离婚还不满两年,前夫名下那1套房也算在我名下。
我的疑问:
1:现在这种情况我可以购房吗?如果可以,买新房和二手房是不是都可以?
2:是不是等到今年底离婚满2年了,我可以在不卖现有那套的基础上再买1套?
3:现在要买房的话,我必须卖掉名下这个套1的房子后才能购房吗?
4:如果我卖掉了房产,在还没有买到房产的期间,我和孩子的户口放在哪里呢?明年孩子就该上小学了,我怕影响到孩子上学。
5:如果我卖掉后,成功购买到了一套温江非柳城街道区域的二手房,迁户很快吗?如果我选择买了期房,是不是只有等新房交付,办了产权证后才能迁移户口呢?
以上情况和问题,望领导详解为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11 16:35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离异单身带未成年,离婚不满2年购房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购房资格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符合上述规定则可在温江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关于您咨询户籍的问题。根据职能职责的划分,建议您向温江区公安分局咨询。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3月11日15时电话联系您,告知其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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