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嘉玉宝阁拍卖有限公司及其法人喻二洪,明知公司将要清算、注销,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采取欺骗手段与报案人签订合同,并要求报案人将款项打至喻二洪个人账户,从报案人处骗得基础服务费176000元,合同签订后,法人携带报案人交付的176000元基础服务费逃跑,报案人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形式联系犯罪嫌疑人,均未果,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妨害清算罪,自2020年8月起报案人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办案单位没有受理。2021年1月报案人再去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通过高新经侦报警接待室的警官将全部报案材料及证据移送给桂溪派出所。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复,报案人也无法与桂溪派出所取得联系。经了解,2019年10月桂溪派出所已经对四川嘉玉宝阁拍卖有限公司诈骗其他受害人财物一案立案侦查,但却对报案人的报案行为区别对待,未进行并案处理,望督促立案。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桂溪派出所前期已接到部分群众报警,均报称:四川嘉玉宝阁拍卖有限公司以鉴宝方式骗取其鉴定费,涉嫌欺诈行为。接警后,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目前,根据现有调查结果、现有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尚无法证实该公司涉嫌犯罪,故未达到立案条件,其行为系合同纠纷,民警建议您,可首先通过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公安机关还将继续开展调查工作,若调查发现有新的证据能证实该公司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3月10日16时20分,与您联系告知。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6970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