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人通过网络结识了该公司的招生老师罗静,相互加了微信,并通过交谈和了解,在对方保证顺利拿证书的情况下来,于2019年12月2日到了其在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的分公司办事点签订合同办理了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当时按要求要交必须缴纳12600的前期合同款,拿到证时再补5400元。总的需要缴纳18000,但是当时本人资金紧张,在现场通过刷卡的方式缴纳了10000元,该公司人员给我开了收据。后来于2020年1月14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招生老师罗静转账人民币2600元,分为两笔一笔400一笔2200元,均有转账截图。本人两次总共向该公司缴纳了12600的教师资格证办理合同款。按照合同内容2020年9月20日拿不了证,必须无条件返还。但是截止至今,该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在签订合同到今天的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该公司打着保下证的名义屡屡拖延推诿,而罗静至今已失联,微信不回。从去年9月合同到期日到现在,本人一等一再等,该公司迟迟不肯解决。既不下证也不退款。对本人多次进行欺骗。因本人在外地实在没有办法维权无门,只能在这里恳求领导单位处理此事,要回本人所缴纳的12600元!
群众您好,经了解,你们反映的四川哲明教育仍在经营,该公司已开展退款工作,向学员陆续退款,您可以直接与公司联系退款事宜。若有相关情况反映或者咨询,您也可通过派出所值班电话(86931779)联系社区民警毛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