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成都市金堂县在编在职教师,因换患乳腺癌,术后需长期服药,在西部战区医院办理特殊门诊,但是2021年2月去特门结账,医院报账提示断保,无法报账,以至于不能申请下一次特门,但是我每月的药必须用,所以只有全自付药费1770多元。后面了解到原因是已经2月份了,但是财政一月份医保没买,所以不能报销。后3月1日,再次去医院办理特殊门诊,但是任然处于断保,提示只够买了一月份,但是二月份的没购买,如果我要用药,又只能自付,去当地医保局咨询,说是财政局没有拨款,他们也没办法。请问一下这个到底该找哪个部门,如果一直这样要等到一个月结束才为职工购买上上一个月的医保,那我就一直处于断保,本来可以通过报销自付很少一部分,但是现在全部自费,这个多出来的钱找谁报,职工本来该享受的医保福利,岂不是空话。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金堂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教育系统医保现已逐月缴纳,如有问题,请您及时与学校联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