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个人或企业在盐亭辖区内承包村集体荒地100-400亩种粮,政府相关扶持政策是什么?能否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及相关政府规定文件文号?非常感谢!
范先生:
你好!针对你来信中所提到的个人或企业在盐亭辖区内承包村集体荒地100-400亩种粮,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的问题。现做如下回复:在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稻谷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一是稻谷补贴:根据《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5】50号)和《盐亭县2020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方案》(盐农发〔2020〕70号)稻谷补贴对象为我县境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谁种植、谁享受。二是种粮大户补贴: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种粮大户》(盐农发〔2020〕30号)种粮大户补贴对象为1.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小麦、马铃薯;大春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2.补贴对象必须达到的种粮面积:种粮农户必须达到30亩以上。3.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租种合同。科研院所、村集体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申报程序:按照“组登记、村(社区)复核、乡镇(街道)审核、乡村两级公示、县级确定”的程序进行,请按规定向耕地所在乡镇政府申报补贴,未申报的将不予补贴。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农村改革和合作经济指导股刘小琴同志,联系电话:15280970487。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