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户口几十年前已迁入新发乡庄子村顺河组,现在征地了却被要求回原籍开证明才能领补偿款,是真的吗?她身患疾病不适合出远门了,代她问一问?难道户口本身份证不是最好的证明!谢谢
廖振宁先生:
您好,您通过四川问政网友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核实,您朋友是屏山镇庄子村顺河组黄瑞英。黄瑞英(女,身份证号码:511521197307097145)系黄林方户家庭成员,该户于2019年4月30日签订农房拆迁补偿货币安置协议。屏山镇并于2019年5月10日将补偿资金全部兑现到户。不存在要求回原籍开证明才能领补偿款一事。同时,屏山镇征地工作人员与黄瑞英本人也取得电话联系,其本人并无任何异议。
感谢您对征地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有其它疑问请到屏山镇征地办咨询了解或拨打电话0831-5759453询问。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