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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乡村振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01 21:59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涌泉街道,官河社区,原洪江2组的,现在所住房屋年久失修,想重新翻修,政策是否允许?需要什么手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涌泉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04 10:35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涌泉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涌泉街道官河社区(原洪江村2组)的房屋年久失修,想重新翻修及政策咨询事宜,经我街道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并与您沟通,您反映的“重新翻修”实为“拆除重建”,现就温江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一、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农发〔2021〕4号)文件规定,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前提下,按“农户申请、组讨论、社区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街道审批、区管转用”的程序进行审批。您可以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jiang.gov.cn)查询到本文件,具体了解宅基地面积标准、申请与审批流程、建房施工要求等具体信息,下载《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附件进行申报。
二、因您所在的官河社区(原洪江村2组)部分地块目前属于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要求,若您的建房申请一旦通过,请在建房过程中严格遵守规划许可要求,坚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 2021年3月3日,我街道已将您想咨询的农村建房相关事宜告知于您,后期有任何疑问,您可到温江区浩旺路1号涌泉街道办事处或您所在的官河社区咨询相关情况。
2021年3月3日13时10分与您电话联系,并将相关办理情况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涌泉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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