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发的通知:跨区域就读需要劳务合同这条我能理解,需要社保满一年以上我也赞同,但是一定要租赁凭证这条个人绝对太过于死板……。 原因如下1.人都在这工作区域工作难道还要每天回家住?就算本人愿意工作时间也不允许,2如租的是安置房房东没有房产证也办不了租赁凭证,就算在租住地租10年也是枉然。3为何不能想婚姻法规定的一样只要有实时性的以夫妻名义居住的就算没有进行登记起也可认定为夫妻,我们教育这块为何不考虑想我们这类租住安置房超几年的人,认定为实时居住满1年而不需提供租赁凭证?
吴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成都教育的关注,您关于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赓即与您电话联系,进一步了解了您的相关情况,经商郫都区教育局后,回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要求,成都市建立了以“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为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并采取“一网通办”方式,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问题。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3月5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对成都教育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愉快,幸福安康!
成都市教育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