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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成都温江落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3-01 14:12 已回复

您好

    我是19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生,打算落户成都温江

    现有几个问题需要进行咨询

    1、现工作公司注册地为成都高新南,且已缴纳社保一年半,是否可入户温江

    2、是否满足购买温江二手房资格

    3、是否可通过东部新区平移户口至温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03 09:58

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关于新生儿落户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信人咨询:“你好,我是19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生,打算如何成都温江现有几个问题进行咨询。1、现工作公司注册地为成都高新南,且已缴纳社保一年半,是否可入温江?2、是否满足购买温江二手房资格?3、是否可通过东部新区平移户口至温江?”
二、处理情况
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政策: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申请)
4、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成公通〔2019〕36号文件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户口登记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因跨区(市)县工作变动,且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新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将户口移入社保缴纳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故来话人目前暂不符合入户温江的前置条件。
三、与来信人联系情况
2021年3月2日11时39分,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来话人电话联系,告知来话人暂不符合入户温江的条件,同时告知其购房问题需咨询房管部门,来话人表示知晓。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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